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论文发表刊物真实性承诺书

发布者:言行发布时间:2026-04-08浏览次数:10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论文发表刊物真实性承诺书


致: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作者姓名)

身份证号/学号/工号:_________

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论文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录用/发表期刊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刊CN/ISSN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作为上述论文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全体作者代表,现就该论文投稿及所涉期刊的真实性、合法性,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期刊资质核实承诺

本人已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官方网站(www.nppa.gov.cn)对拟投稿/已发表期刊进行了从业机构查询,确认该期刊为经国家新闻出版署依法批准登记、公开发行的正规连续性出版物,其登记状态为“正常”,刊号信息真实有效。

本人已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中文期刊服务平台等权威学术数据库对期刊的收录情况、出版连续性及学术出版规范进行了交叉核验,确认该期刊在承诺期内正常出版、按期收录,不存在停刊、休刊、套用刊号、一号多刊等违规情形。

本人已知晓并确认该期刊不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之列。

二、学术成果真实性承诺

所投稿/发表的论文系本人(及合著者)独立完成的原创研究成果,不涉及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篡改实验记录、不当署名、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

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已按单位规定完成必要的保密审查及知识产权权属声明。

本人对论文的全部内容及数据的真实性承担完全责任,并同意配合接受单位或期刊方发起的学术伦理调查与原始数据核验。

三、法律责任与后果承担承诺

本人明确知悉:若存在向虚假期刊、假冒期刊、违规增刊、论文集冒充正刊投稿并以此作为科研业绩、学位申请、职称评定的依据,或通过中介机构购买版面、伪造用稿通知、刊载虚假期刊名称等行为,均属学术失信与违规,科研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无条件接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法规作出的以下处理:

撤销论文所关联的科研项目、奖励荣誉、职称晋升、学位授予资格;

通报批评,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承担因虚假期刊导致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及对单位声誉造成损害的赔偿义务。

四、附加声明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及于论文投稿、审稿、发表及后期使用全周期。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上述条款,系在无任何胁迫、误导情形下自愿签署。


承诺人(亲笔签名):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