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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全面控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7作者: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学校全面控烟的通知

 

各部门、各班级:

为贯彻《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4〕35号)文件精神,远离烟草,珍爱生命,创造文明、洁净、优美的校园环境,共建文明校园,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学校实行全面控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禁烟、控烟区域

1、校园内实训室、教室、会议室、公共办公室、走廊等建筑物内为禁烟区域;

2、校园其他区域为控烟区域。

二、适用对象

1、全体教职员工;

2、株洲宏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校工作人员;

3、培训班学员;

4、在校学生;

5、外来来访人员。

三、控烟规定

1、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2、禁止在控烟区域内流动吸烟;

3、严禁随地乱扔烟头;

4、校内门店严禁销售烟草制品;

5、校外来访者进入校园也必须遵守以上规定,被访者及师生员工有义务进行监督劝阻。

四、有关措施

(一)加强领导

学校控烟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办(宣统部)牵头组织,学校各二级机构的党政负责人为本部门控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辅导员、班主任是所管班级(含培训班级)控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加大宣传

1、文明办组织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橱窗等阵地,大力宣传吸烟的危害和校园全面控烟的目的与意义,向全校师生发出控烟倡议。

2、学工处、各二级学院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学生会活动、卫生知识讲座、晨会、主题班会等各种形式和渠道,宣传控烟规定,提高学生控烟自觉性。

3、团委及各学生党支部发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做好控烟的宣传与监督。

(三)设置标识

1、文明办负责在校园内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控烟警示标志,并张贴“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吸烟”等警句,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严禁校园流动吸烟”标志,在会议室、办公室等校内场所张贴禁烟标识或摆放禁烟标牌。

2、后勤处负责在禁烟区外设置专门吸烟点,并配备专门的烟灰垃圾箱。

(四)强化监督

1、爱卫办(后勤处)负责组织工会办、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对教职员工、外来人员控烟行为进行监督;

2、学工处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及团委、学生会对全校学生控烟行为进行监督;

3、后勤处负责对宏达公司在校工作人员控烟行为的监督;

4、各接待部门负责对来访人员控烟行为的监督和劝阻;

5、各培训班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员控烟行为的监督和劝阻;

6、所有部门、班级负责对本部门(教室)门前3米之内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劝阻。

(五)严格考核

监督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周内每天巡查1次,2周后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严格实施考核,保障控烟工作落到实处,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周内,对首次违规的教职工、学生、二级机构,给予口头批评;2周内多次违规者和2周后违规者,严格实施以下考核处罚规定:

1、对违规的教职工、二级机构,全校通报批评并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每人次扣0.5分。

2、对违规的学生纳入学生个人操行测评,每人次扣5分。

3、对违规的培训班学员纳入培训班日常考核,并对承接该培训班的二级学院实施考核。

4、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将本通知规定告知校内门店经营户,并约定对校内门店违规售卖烟草制品的,将没收香烟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5、后勤处负责将本通知规定告知宏达公司,并约定对宏达公司在校工作人员违反学校规定的,由后勤处对宏达公司进行考核并处罚。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