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全面控烟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决定从公布日起全校学生在校园内实行全面控烟,特制订本规定。
一、校园内禁烟、控烟区域
1、校园内实训室、教室、会议室、公共办公室、走廊等建筑物内为禁烟区域;
2、校园其他区域为控烟区域。
二、学生禁烟、控烟管理区域划分
为使禁烟措施落到实处,便于操作,采取分区分片负责管理,责任到部门的管理方式,具体如下:
| 部 门 | 负责管理区域 | 工作要求 |
| 牵引学院 | 二教学楼、东院实训楼、9号公寓、10号公寓2单元、3单元 | 各学院在责任区域负责对学生的禁、控烟情况进行检查,对在禁烟区吸烟、控烟区流动吸烟学生进行处理(非本院学生交由相应学院处理)。学生工作处负责抽查考核。 |
| 电气学院 | 东院教学楼、东院食堂、10号公寓1单元、4单元、5单元、东院球场 | |
| 车机学院 | 南院食堂、3号公寓、6号公寓、8号公寓、南院球场 | |
| 运管学院 | 南院一实验楼、四教学楼、1号公寓、2号公寓、南院红楼排球场 | |
| 通号学院 | 南院一教学楼、南院二实验楼、4号公寓、7号公寓 |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禁、控烟工作的领导。学生在校园内禁控烟工作由学工处牵头组织,管理责任区禁、控烟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学工院长负责并作为该区域第一责任人,辅导员、班主任是所管班级禁、控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各学院安排辅导员在管理责任区域进行检查,安排学生在重点时段(上课下课前后、课休、晚自习、活动前后、休息日等)轮流执勤,对违反禁烟规定的学生进行登记处理(非本院学生转交相应学院处理),登记时要确定学生的院别、班级、姓名。
四、检查考核
1、学生违反规定吸烟纳入班级、个人考核,每人次扣班级月度竞赛5分、个人操行测评扣5分。
2、学生违反规定吸烟第一次要求其写出不少于1000字“吸烟有害健康”论文一篇并通报批评,第二次要求写出不少于2000字“吸烟有害健康”论文一篇并通报批评,第三次则给予警告处分。
3、对于违反规定吸烟不配合检查登记、在检查中报虚假信息的学生,视情节直接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4、学生宿舍禁烟参照《学生宿舍6S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5、宿舍区域分别由校学生会宿管部、女生部检查考核,其他区域由校学生会治保部牵头、环保部进行检查考核。
6、学生工作处不定期对各禁、控烟区域进行巡查,对各管理责任区域未安排执勤的或发现学生吸烟的,每人次扣责任部门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分0.5分。
五、本细则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