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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学校作风建设,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精神及学校《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建立健全干部作风、师德师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要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组织部、宣统部、人事处于2月26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职员工“四风”、工作作风等问题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2月26日(周二)上午8:30
二、检查人员及检查地点
第一组:杨利军(组长)、雷希夷、张翠英(记录员)、徐敏、全慧萍
检查南院两栋红楼、综合楼各办公室。
第二组:首珩(组长)、刘志成、张志刚(记录员)、周法强、袁薇
检查第一教学楼学工系统、创新创业学院、团委、招就处、图书馆各二级学院办公室。
第三组:郑明望(组长)、杨成、朱宇轩(记录员)、周治军
检查东院实训楼、教学楼各办公室。
三、主要检查内容
“四风”问题、工作作风问题、教职工出勤问题。
四、检查工作要求
1.2月26日上午 8:20,所有参与检查人员在第四会议室集合,布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2.上午8:30,监督检查工作开始。采取明察、暗访、谈话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先到被检查部门,联系该部门党政正职,由党政正职领队检查;正职未到岗,由副职领队; 副职未到岗,由科长(室主任)领队。(检查时也可视情况直接检查)
3.各检查组人员严格保密,遵守纪律,按时到位,客观公正的履行检查职责。每检查一个部门,记录员做好检查情况登记,记录表经受检部门领导签字确认,检查组组长把关后,于2月27日上午12点前统一交纪委办监察处。
4.对有违规违纪现象的,一定要核实到位,并经部门(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对有情况说明的部门或个人,要求部门领导通知其本人做出书面说明、提供佐证材料,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于2月27日上午12点前交纪委办监察处。
附表:教职员工作风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