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产管理制度和专业机动车评估机构鉴定,学校现有一台已达规定使用年限,且无维修使用价值的公务用车需进行报废处理,按程序进行公开处置,如有需要的单位,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机动车报废回收营业资质,在近三年内承接过此类业务并提供相关业绩者优先考虑,同时须满足下列各项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专业从事机动车报废回收服务的人员;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记录;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机动车报废回收政策规定,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收到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处罚记录。
5、此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及报价事宜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 17:00止。
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 贰仟 元整)共同密封于投标资料文件中。
报价要求:本次待处置机动车经专业第三方公司鉴定评估底价为人民币叁仟柒佰捌拾玖元整(3,789.00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报价方式及时间:投标人将所有资料自行密封签章,于2023年11月22日12:00前将投标资料送至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田心校区综合楼305室。联系人:康老师 22783844
注:竞买人自行现场查看车辆状态,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车辆的一切现状。
三、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
3、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4、出具的车辆核销依据、车辆回收凭证、车辆注销证明等所有相关凭证能够通过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报废车辆的审核承诺函;
5、机动车处置报价表(附件2)打印并加盖公章;
注: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打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四、评标定标办法
通过报名资质审核的投标人,其高于底价的报价视为有效报价。如有多家单位参与,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报价相同,则相同报价者再报一次,第二次报价不得低于前次报价。
五、其他事项
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放弃中标,则由第二、三位中标候选人依次替补,如上述单位拒绝应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取消其两年内在我校报废处置投标资格,本次公开招标结果无效。
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且中标人在2个工作日之内须提交车辆处置所有相关凭证。
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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