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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及任务书”顺利通过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的专家论证会

    2007-05-17 作者:徐 敏  互连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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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元月10日至11日,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召开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论证会并委托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俞仲文教授为组长的专家组对我院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及任务书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在详细听取学院汇报、核查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讨论,一致同意通过我院及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论证会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俞仲文主持。上海教科院高职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树超、上海师范大学校长、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李进、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高教所所长陈解放、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助理姜大源、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姚寿广、湖南省财政厅教科文卫处处长曾鹏飞等专家以及我院党委书记钟建宁、院长姚和芳、我院创建办主要成员出席了此次论证会。

    11日上午的论证会上,专家组首先听取了我院姚和芳院长关于我院基本情况、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方案等情况的汇报,然后就方案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和咨询,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接下来专家组又听取了我院电气工程系张莹副主任关于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的建设方案汇报和机电工程系钟振龙主任关于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的建设方案汇报。汇报完毕后,专家组经过认真讨论后认为,我院建设方案在总体上符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的精神,思路清晰,目标明确,经费配置合理。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相互匹配,任务书规范合理,任务具体,预期目标和验收要点清晰,可监测可操作。我院建设方案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贯穿了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构建了“专业+项目+服务”、“专业+车间+员工”等特色鲜明的建设模式。并建议我院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预期目标和验收要点,并相互对应;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文件规定,落实预算内生均拨款经费标准等相关政策。经过审核,专家组同意通过我院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并上报教育部和财政部。

     


    本文引用地址:http://172.16.12.4/sf/jsyw/2007/0517/article_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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