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分工会组织调整的通知
各分工会、各单位:
一、根据《关于学校基层党组织机构、党委委员与直属支部联系点调整的通知》文件,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就分工会组织作相应调整并报党委同意(调整方案见附件1)。
二、根据《关于叶小红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湖铁院党[2018]35号文件,提名沈瑞君同志为创新素质继教分工会主席人选;提名彭勇同志为图书学保分工会主席人选。
三、原轨道牵引与动力学院分工会更名为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学院分工会、原铁道供电与电气学院分工会更名为轨道交通智能控制学院分工会、原铁道车辆与机械学院分工会更名为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学院分工会、原铁道通信与信号学院分工会更名为轨道交通电务技术学院分工会、原铁道运营与管理学院分工会更名为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学院分工会、原马体联合分工会更名为马体实训分工会、原教务联合分工会更名为教务科研分工会、原行政联合分工会更名为机关第一分工会、原机关联合分工会更名为机关第二分工会、原后勤联合分工会更名为后勤基建分工会。分工会名称变更后,原分工会主席即为新的分工会主席,不再进行选举。
四、要求创新素质继教分工会、图书学保分工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组建选举筹备工作组,遵照《工会章程》、《工会法》的要求,按程序进行工会小组的划分、工会小组长的选举、分工会委员及分工会主席的选举;
五、要求其他分工会根据调整的实际情况,遵照《工会章程》、《工会法》的要求,按程序进行工会小组的划分、工会小组长的选举,增补分工会委员。
附件:1、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组织设置
分工会委员会选举程序
2018年9月25日
附件1: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组织设置
序号 |
现名称 |
原名称 |
组成部门 |
1 |
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学院分工会 |
铁道牵引与动力学院分工会 |
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学院 |
2 |
轨道交通智能控制学院分工会 |
铁道供电与电气学院分工会 |
轨道交通智能控制学院 |
3 |
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学院分工会 |
铁道车辆与机械学院分工会 |
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学院 |
4 |
轨道交通电务技术学院分工会 |
铁道通信与信号学院分工会 |
轨道交通电务技术学院 |
5 |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学院分工会 |
铁道运营与管理学院分工会 |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学院 |
6 |
马体实训分工会 |
马体联合分工会 |
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实训中心 |
7 |
创新素质继教分工会 |
创新创业联合分工会 |
创新创业学院,素质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8 |
教务科研分工会 |
教务联合分工会 |
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高职研究所 |
9 |
图书学保分工会 |
国教联合分工会 |
图书信息中心,学工处,保卫处,招就办,团委 |
10 |
机关第一分工会 |
行政联合分工会 |
资产处,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国际交流处,审计处 |
11 |
机关第二分工会 |
机关联合分工会 |
党政办,纪委办(监察处),宣统部,工会办 |
12 |
后勤基建分工会 |
后勤联合分工会 |
基建处,后勤管理处 |
13 |
天一公司分工会 |
天一公司分工会 |
天一实业公司 |
附件2:
分工会委员会选举程序
一、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组建选举筹备工作组,遵照《工会章程》、《工会法》的要求,按程序进行工会小组的划分、工会小组长的选举、分工会委员及分工会主席的选举。
二、划分工会小组;每个工会小组设组长1名,由工会小组会员直接选举产生。
三、选举分工会委员会
1、分工会会员人数在25人以上的设委员5人,其中主席1人;委员设组织工作(民管)委员、女职工委员、文体(宣传)委员、生活(生产劳动保护)委员;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人。
2、分工会会员人数在25人以下的设委员3人,其中主席1人;委员设女职工(组织、民管)委员、文体(宣传、生产劳动保护、生活)委员;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人。
3、分工会委员会产生程序
(1)各分工会通过民主协商,提出分工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公示后报学校工会。
(2)学校工会审议批复分工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3)各分工会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分工会委员会。当选委员得票必须超过分工会会员总数的50%以上。
(4)分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选举分工会主席,进行委员分工,并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
(5)学校工会对分工会委员会组成情况进行批复。